<%@LANGUAGE="JAVASCRIPT" CODEPAGE="950"%> 核能研究所(INER)-Institute of NuclearEnergy Research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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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徵才通報

職系
職稱

工作性質

資格條件
備註
一般行政
辦事員
(委任第3至第5職等)
  1. 府採購法範圍內之採購、履約、驗收等相關業務。
  2. 與採購相關之財產分類及列管工作。
  1. 現職公務人員。
  2. 具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,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
  3. 熟悉電腦OFFICE軟體操作、中英文繕打及具公文撰寫能力。
名額一名
一般行政
辦事員
(委任第3至第5職等)
  1. 辦公場所(含禮堂及會議室)管理、聯絡、佈置。
  2. 外賓接待、行程安排等事務性工作 。
  1. 現職公務人員。
  2. 具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,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  3. 熟悉電腦OFFICE軟體操作、中英文繕打及具公文撰寫能力。
名額一名
一般行政

書記
(委任第1至第3職等)

  1. 門禁管制中之各類證件製發、建檔、管理等事務工作。
  1. 現職公務人員。
  2. 具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,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  3. 熟悉電腦OFFICE軟體操作、中英文繕打及具公文撰寫能力。
名額一名

聯絡方式:
一、請於97年8月31日前(以郵戳為憑)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(含自傳、照片)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高學歷證書、現職派令、最近一次
   銓審函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、最近3年獎懲令及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,郵寄-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
   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【請註明應徵職稱】,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,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。
二、聯絡電話:03-4711400分機2118 人事室盧小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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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電話:0800-001-766.(02)82317717•(03)4711400 傳真:(03)4711064 E-mail:iner@iner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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